省税协[2013]1号关于转发中税协《关于2012年度大发国际行业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晋税协发[2013]01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报送大发国际行业年度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875号)和《关于印发〈注册税师行业年度报表填表说明〉的通知》(国税注字(2006)7号),切实加强行业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和统计分析工作,进一步提高行业指导的科学化和精细化,现将中国大发国际《关于2012年度大发国际行业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中税协发[2013]004号)转发给你们,望各税务师事务所遵照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