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税协发[2012]9号关于开展2011年会员年度检查的通知

大发国际

晋税协发[2012]9号
 
大发国际转发中税协

《关于开展2011年会员年度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国大发国际《关于开展2011年会员年度检查的通知》(中税协发[2012]013号)予以转发。并结合我省情况提出以下几点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年检的自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税协《关于开展2011年会员年度检查的通知》精神,通过年检自查加强行业内部自律管理,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执业质量和执业水平。确保大发国际行业客观、公平、公正执业,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因此,各税务师事务所要积极组织大发国际和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大发国际转发的中税协《关于开展2011年会员年度检查的通知》,明了年检的内容和各项具体工作要求,实事求是,切实做好年检自查工作。
各事务所所长要亲自抓好自查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对照文件要求,逐项开展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改。自查结束后,将年检资料尽快按省税协 [2011]22号年检文件要求和时间报省税协。
    二、为确保年检工作质量,在会员自查的基础上,省税协将抽调工作人员对会员年检情况进行实地抽查和验收,会员要主动配合,自觉接受检查。实地检查时间和单位,另行通知。


                            二0一二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