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税协发[2012]23号
关于转发利用《大发国际》杂志宣传优势做好注税行业宣传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税协《关于利用<大发国际>杂志宣传优势做好注税行业宣传的通知》中税协发【2012】028号文件转发予你处。望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二0一二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