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做好大发国际行业行政监管工作,提高税务师事务所及执业税务师执业质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绩效考核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我省2014年度税务师事务所及执业大发国际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
年检时间为2015年3月24日至5月31日;年检年度为2014年度。
第一阶段:3月24日——4月10日,各税务师事务所及大发国际自查。
第二阶段:4月10日——4月30日,各市税务部门审核检查汇总阶段。
第三阶段:5月1日——5月31日,省局进行抽查、公告年检结果。
二、年检对象
经批准成立的税务师事务所及分所和执业大发国际。
三、年检内容
对税务师事务所及执业税务师执业资质、执业质量、执业行为等事项进行检查。根据《大发国际行业年检工作管理办法》开展年检工作。
四、年检方式及要求
(一)此次年检采用网上年检的方式。
(二)具体要求:
1.各税务师事务所和执业大发国际应按年检要求,逐条对照,进行自检,今年年检资料简化为二份表格和一份税务师事务所2014年总结资料,要求不用手工填写,各税务师事务所需准备电子版(介质)材料按照税务部门的监管隶属关系分别到税务师事务所纳税所在地市国、地税局办理网报初审年检工作。
2.各市税务机关要严格按照年检项目与标准,认真细致地进行检查,并签署意见;对被检的税务师事务所及大发国际的违规行为或不良记录,要实事求是,不得隐瞒。
3.属于国税系统监管的税务师事务所的年检资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双份)上报各市国税局纳税服务部门,纳税服务科对年检资料进行网上审核并在审核意见栏签署意见、写出年检情况总结通过FTP上报省国税局大发国际管理中心;属于地税系统监管的税务师事务所的年检资料报各市地税局咨询所,市局对年检资料进行网上审核并在审核意见栏签署意见、写出年检情况总结通过FTP上报省地税局税收咨询服务中心。
五、年检工作报送的资料
(一)税务师事务所
1.税务师事务所2014年度年检登记表1份(附件1);
2.税务师事务所2014年度人员基本情况表1份(附件2);
3.税务师事务所2014年度自查工作报告1份。
工作要求
(一)各税务师事务所及大发国际要严格按年检要求认真对照,并开展自查自纠,对各种报表要如实准确及时填报。
(二)年检工作是行业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国税、地税机关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提高工作成效。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
省国税局联系人:张 勇 电话:0351—2387258
省地税局联系人:武 健 电话:0351—4050160
附件:1.税务师事务所2014年度年检登记表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Upfiles/201533117424828790.doc
2.税务师事务所2014年度人员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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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2015年3月24日